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于莉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為主題進行授課 |
法治教育課現(xiàn)場 |
今年5月,是我國第四個“民法典宣傳月”。為加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5月22日,菏澤市建筑技工學校邀請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走進校園,為學校師生們上了一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為主題的法治教育課。本次講座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于莉主講,菏建國投副總經理徐龍震主持,菏澤市建筑技工學校相關負責同志及各班級學生代表參加活動。
課上,于莉圍繞《民法典》的相關內容,全方位解讀了民法典中與未成年人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及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規(guī)定,特別對“什么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特點”“如何防范校園欺凌”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講解和闡述,并結合未成年人的年齡特點、心理特征、社會熱點及實際案例以案釋法,向同學們介紹了校園欺凌的類型、校園欺凌可能引發(fā)的犯罪和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讓學生們充分認識到校園欺凌的危害性。
徐龍震表示,本次講座,教育學生們如何防范校園欺凌,增強明辨是非與自我保護的能力,引導學生們要學會通過“求助、溝通、維權”等方式來保護自己和他人。徐龍震強調,同學們在以后的學習和生活中,要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用好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同學們紛紛表示,通過此次講座,學習到了很多關于民法典的相關知識,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識,對民法典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也有了更直觀和更清晰的了解。
本次普法宣講活動進一步強化了學生們的法治觀念,讓學生們感受到了法律的溫度,對法律條文的理解更加深刻,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接下來,菏澤市建筑技工學校將持續(xù)不斷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校園法治宣傳活動,用法治力量護航青少年健康平安成長,共筑平安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